一場競技 一次交流一個關注 — 2008台北陶藝雙年展評審的省思
作者: 溫淑姿
 
 
關於競賽

有幸多次參與競賽的評審經驗,評審們對於競賽規則行禮如儀,經過一輪或多輪投票,或經過一些討論再繼續投票。最終選出的作品,層次容或有別,好壞差異其實已不大。硬排出名次,除了少許好壞之別,呈現的可能會是評審們多數的偏好。這種共識決,往往不能滿足個人獨特的鑑賞準則,於是增設評審推薦獎來彌補。評審獎最大的特色在於,可以不管別人同意與否,我就抬舉這一件;是整場評審過程中,唯一孤芳自賞的特許。

在此,我不打算談評審中對作品的評鑑準則與偏好1,而想延續本屆評審結束後,一場座談會議的討論。簡單就競賽或其他展出形式,及其與作品作者、所屬空間關係的初步比較。作為一個起點,來思考兩年一度的國際陶藝盛會,究竟想要達成什麼目的?適合採取哪種形式舉辦?

競賽展的模式

競賽場中,尤其是國際賽,參賽作品受限於單件(或組合)、尺寸等規定,可能還有運輸費的負擔,往往是一件作品見真章。除了優良的技術外,創意理念、關切的主題與呈現方式,甚至初審所需的拍攝技巧,都會影響到作品的呈現效果,也就是競爭力所在。這類競賽,普見於台灣、中國的省縣市美展到全國美展,台北美術獎等;國際間則有義大利Faenza陶藝雙年展、韓國陶藝雙年展、日本美濃國際陶藝雙年展、台灣的國際版畫、記錄片雙年展等。其中部份在競賽之外也搭配一項策劃展,如韓國;或得首獎者個展,如義大利。
同樣是競賽,威尼斯雙年展開創了另一類模式,各國策劃自己的國家館展覽,加上一場跨國的策劃主題展,再從來展作品中選出各類獎項。我們會看到包括跨國策劃展在內的各國展出主題、作品及相應的空間頗為多元,展出之後才請評審遊走各展場之間,選出給獎之作。
記得這次評審現場,有人戲稱優秀藝術家絕不會參加競賽。似乎反映某種現實,許多成名藝術家,自有展覽邀約與合作的展示空間,不需參賽來建立名聲與曝光機會。但我們也確實看到一些知名作者仍會參賽,或許獎金、自我挑戰、與國際陶藝圈交流…等,都是可能的動機。
單純的競賽展,一般所需空間不大,就可容納數百件尺寸有限的作品,且件數相當於參展作者數及所屬的國籍,易令主辦單未產生國際化或世界性展覽的聯想。通常是作者主動提出,作品之間是隨機的,並無一定關連。

主題式策劃展

其次,也有全然不同的、純粹的主題策劃展。例如德國文件大展(Documenta),中國上海、北京、廣州,台灣台北,韓國光州等幾個雙年、三年或五年展等都屬於這類2。展覽多半由單一或數個美術館共同承辦,邀請跨國策展人共同策劃(加上顧問委員會的協助),再分別向各國藝術家借展作品。
這類跨國性主題策展,可以從策展人3長期關注的議題,當代創作或理論或所屬情境的特徵,或者某些地區的創作特殊現象與詮釋,或是某個文化、藝術、歷史性議題的發展。經由一次次策劃研究所呈現的展覽,在擴大國際視野交流之餘,也能逐步了解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當代藝術。對於競賽展的成熟藝術家作品不易見到的遺憾,也稍可彌補。
或許有人不以為然,認為只要最優秀藝術家邀展,不需主題。但世界上優秀藝術家何其多,透過前面例舉的主題規劃,經由研究,每次聚集某些作品展出。長此以往,可逐步讓各國多彩多姿的作品共聚一堂,彈性要比競賽展要大得多。也因為有了主題,這類參展的藝術家被動受邀,各作品之間會因此而產生某種關連。
作品也不需受限於自費拘於單一小件,無論材料、技巧、理念、形式、空間、議題等各種可能性也為隨之增加。另一方面,作品本身各有所需的空間,整體展覽空間將更需要彈性規劃。可以展於一座博物館內,也可與其他美術館聯合展出,或者擴大到博物館週邊其他空間,成為城市或跨城市空間的陶藝雙年展。不失為另一種選擇。
結論

以上兩類國際展模式,因展覽內容取向、經費多寡、參與單位、策劃研究群、展出空間的分布,以及藝文教育、行銷等配套措施各別差異極大,相應的名聲、影響力也隨之不同。端看主辦的博物館,希望為博物館、陶藝界,或所屬城市,建構什麼樣的願景而規劃。

-- 註 --
1. 國際間的雙年、三年到五年展等知名國際展賽,文建會網站有簡單的介紹。見「世界重要國際性視覺藝術展資訊及競賽」網站http://web.cca.gov.tw/Culture/Arts2/index02e.htm#。(2008/5/1查閱)
2. 策展人從博物館研究員、學院系統的藝術史或理論學者,也可能是獨立策展人、藝評等,長年致力於藝術研究觀察者。
3. 評審準則及個別關切重點的偏好方面,在歷屆韓國陶藝雙年展評審專文,已討論不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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